投资者除了承担依照蒙古国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义务外,还需承担如下一般性义务:
(1) 所生产的产品、所提供的业务和服务要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
(2) 按照国际标准制作会计账目;
(3) 配合税务机关和其他要求提供信息的国家机关履行职责,按规定期限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报告;
(4) 投资行为应尊重消费者权益、不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促进人的 发展;
(5)依法缴纳员工的健康保险和社会保险;
(6) 提高员工的知识、经验和专业技能,注意改善经营管理方式方法,贯彻 落实公司治理准则;
(7) 尊重蒙古人民的民族传统和习俗;
(8) 持有稳定证书的法人,遵守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资;
(9)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